醫生是患者的救命恩人SD記憶卡,患者是醫生的衣食父母,雙方本是利益共同體。當醫患衝突一再發生,我們必須反思:哪些因素導致了矛盾升級?避免衝突發生,包括醫患雙方在內的全社會又該做些什麼——
  一年七萬件令人揪心的醫患隨身碟糾紛
  近些年,醫患衝突不時發生,不少事件進外接式硬碟入公眾視野。然而,即使在這樣的現實下,今年8月以來各地接連發生的醫患之間的激烈衝突,仍顯得太過頻繁和扎眼:
  8月10日,湖南省湘潭縣婦幼保健醫院一名產婦在做剖腹產手術時,因術後大出血不幸死亡。但醫院沒有及時告知家屬,直到家屬踹開手術室大門。最初媒體報道這樣描繪了當時的場景:“妻子赤身裸體躺在手術台住商情趣用品,滿口鮮血,眼睛里還含著淚水,可卻再也沒有了呼吸。而本應該在搶救的醫生和護士,卻全體失蹤了。”雖然隨著院方回應和更多信息披露,事實和最初報道有一定出入,醫院並沒有耽誤搶救,但確實存在信息不透明、溝通不到位等問題,家屬也承認有打砸醫院情況。
  8月15日下午,一名30歲的女性患者進入北京市宣武醫院急診室治療。患者延髓有病竈,醫生向患者家屬告知病情並說明病重。16日凌晨2點左右,患者經搶救無效死亡。其後,患者家屬聚集記憶體模組30餘名人員在急診室,提出“要麼償命,要麼賠償”,並把前來解釋的醫生數次逼到了角落裡。當晚8點,患者家屬不顧規定強行將死者屍體搶出病房並放到車上想要拉走,在警察阻攔時,惡意開車撞向警察。最終五名鬧事人員被警方帶走。
  8月17日晚上8時許,福建省武平縣桃溪鎮衛生院副院長蘭大雋,被髮現墜亡在門診樓旁。死前,他正參與一起醫療糾紛調解。患者家屬要價25萬元,他沒有答應。隨後,他從調解室“失蹤”,並被髮現墜亡。目前,相關部門已基本排除他殺。
  8月20日,湖南省岳陽市一名男子因刀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部分死者家屬企圖扭送醫生至死者面前,並封堵住或鎖住急診科大門等。21日,200多名醫務人員“靜坐”抗議。岳陽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確認,該事件屬“醫鬧”。
  ……
  國家衛生計生委員會的統計顯示,2013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患糾紛約7萬件。雖然這樣的數字建立在目前的就診人次和住院人數比10年前翻了一番的基礎上,但7萬的數字,仍令人揪心。
  無辜醫生為醫患失信“還債”
  在8月24日《解放日報》有關醫患糾紛的報道中,上海中山醫院醫務處副處長楊震講述了自己全方位的自保措施:桌子是厚重的,恨不得都固定在地上,才不至於被掀;椅子是聯排的,才不容易被抱起來砸;給家屬倒的水必須是溫水,因為曾發生過倒熱茶,反被潑在工作人員臉上導致燙傷……
  在很多時候“打了白打”的現實下,沒人敢說楊震的自保措施不必要,但醫生在這樣的環境下救死扶傷,卻令人唏噓不已。
  對於醫患衝突頻發,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兒童醫院小兒心臟病治療中心護士長胡梅英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醫學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與未知性,醫生盡百分之百的努力,需要病患家屬的理解和互信。當醫生因可能的風險而不敢全力施救,患者也就失去輓回生命的最佳機會。“在這場紛爭中沒有贏家,且醫患關係越鬧越緊。”
  7月14日《人民日報》刊發文章,分析了造成醫患關係緊張的五方面原因:對醫療服務特點認識不足,“非理性就醫”現象仍較普遍;對衛生事業發展規律認識不足,醫葯衛生體系仍不健全;對醫學局限性認識不夠,醫患溝通仍不順暢;醫療風險分擔和醫療糾紛處理機制不完善;輿論引導機制不健全。歸納可謂全面,但對於醫院、醫生的責任卻隻字未提。
  沒提醫院、醫生責任,未必是完全否認這方面責任。從現實看,多數醫患之間的激烈衝突,系患者不理性導致,所以,孤立地看每一起衝突,說醫方沒責任或者沒有主要責任,多數時候並無問題。但將這些衝突放在醫德失範的大背景下,我們會發現,患者對醫院、醫生失去信任,是患者不理性以致醫患矛盾突出的重要原因。從這個角度看,在某些衝突中被傷害的無辜醫生,實際上是在為醫德失範“還債”。
  不想過多重覆更多有關醫院、醫生的負面新聞,只說最近的一個例子: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一起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案件作出終審判決。這起被稱為全國最大的販腎案,涉及51枚腎臟,涉案金額1034萬餘元。令人吃驚的是,除了組織者、中介、掮客之外,更有多名職業醫生卷入其中,參與手術;而北京一家三甲醫院乾脆就是腎臟移植地點。
  儘管對問題嚴重程度的判斷不一,但醫療行業存在問題,卻令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當醫生不再是人們心目中的白衣天使,患者對醫生的信任急劇下降。這種不信任是矛盾發生的根源。同樣可以肯定的是,除非解決雙方的信任問題,否則醫患矛盾不可能完全化解,衝突也不會絕跡。醫療行業應正視問題,痛下決心,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讓患者理性醫患雙方都需努力
  筆者所稱的“患者理性”,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對醫院、醫生功能以及醫療局限性認識方面的理性,二是維權方面的理性。這部分主要談第一方面內容。
  親人剛纔還活生生的,轉眼便陰陽兩相隔,對此,患者親屬在感情上難以接受,可以理解。所以,儘管多次受到無辜傷害,上海醫生楊震說“但是我不記恨任何一位‘醫鬧家屬’”。
  醫學可以治病救人,但它是科學而不是神學,現在不能將來也很難對所有疾病都能做到藥到病除。對醫院、醫生超出實際的期許,讓部分患者親屬產生這樣錯誤的心理確信:治好了是醫生應該做的,沒治好就是沒儘力或者醫療方案有問題,甚至認為是醫生草菅人命。
  錯誤認識導致想法偏執、行為失當,這是患者及家屬應該註意並避免的問題。同時要指出的是,避免患者不理性,同樣是醫方責任。而從目前情況看,醫方做得並不令人滿意。
  在湖南省湘潭縣婦幼保健醫院產婦死亡事件中,媒體曾刊登一位曾在國內和澳大利亞工作過的婦產科醫生對醫院管理方面的一些思考,其中包括:和家屬談話應更早些,因為羊水栓塞死亡率很高,醫院要及時與家屬談話,一是滿足家屬知情權,二是讓家屬有思想準備;在搶救過程中要讓家屬瞭解進展如何,進行了哪些搶救,請了哪些醫生來會診,這樣便於家屬瞭解醫院確實在積極搶救;可以讓家屬親臨搶救現場,讓家屬看到病人,也讓他們心理上有安慰和對突然死亡的心理準備;讓家屬看逝者最後一眼,這是人之常情。
  讓患者親屬“親臨搶救現場”是否合適,筆者無從判斷。但如果其他幾項工作做了,激烈衝突或可避免。遺憾的是,醫院一項也沒做。
  在就醫過程中,和對醫學知識知之甚少的患者相比,醫方處於絕對強勢地位。此時,尊重患者及其親屬知情權,主動加強與對方的溝通,消除信息不對稱,就顯得尤其重要。從筆者就醫經歷看,部分醫生不願甚至不屑於和患者溝通,對於患者有關檢查、用藥等不明情況的問詢,時常表現出不耐煩的情緒。這為衝突埋下禍根。
  充分理解、及時溝通,這是避免矛盾的有效手段。對此,醫生、患者都應謹記。
  完善糾紛解決機制讓患者相信公正不遠
  出現誰都不願看到的局面,可能因為醫療局限,也不排除醫方責任。如果患者及其親屬認為是後者,那麼,他可以有各種選擇。目前,醫患糾紛解決途徑包括醫患協商、行政調解、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訴訟等途徑。只有一條路不能走,那就是以“醫鬧”的方式傷害醫護人員,擾亂醫療秩序,但一些人偏偏選擇了這條路。
  8月22日,北京市決定集中打擊擾亂醫療秩序、傷醫等4類涉醫突出問題。而早在今年4月,最高法院、衛計委等五部門就曾聯合發文要求,維護醫院的正常秩序、保護醫護人員安全,對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懲處。所以,對於“醫鬧”可能導致的後果,行為人未必不知曉。那麼,他們為什麼還要做此選擇呢?
  如果患者及其親屬相信他可以得到公正,可以很快得到公正,至少部分衝突應可避免。但糾紛解決機制的一些問題,讓人失去耐心。主要問題有兩個:一是確定醫方是否有責任,需要做司法鑒定,而司法鑒定周期太長,短則幾個月,長則一年半載;二是患者及其家屬對當前醫療事故鑒定機構的不信任,認為鑒定專家難免會“同行相護”。
  醫療鑒定機構同樣也難以取信醫方。有醫院負責人反映,“鑒定機構為安撫患方情緒,即便醫院不存在過錯,也會做出存在部分責任的鑒定結論,讓醫院花點‘小錢’息事寧人。”如此“和稀泥”式鑒定,效果可想而知。
  建立真正獨立的鑒定機構,完善醫療技術鑒定人的資格條件和法律責任,在法律框架內處理醫患糾紛。如果這些能夠實現,至少部分“醫鬧”,將不會選擇鋌而走險。
  各地也在探索預防、處理醫療糾紛的法規制度。5月1日起,我國首個以省為單位的地方性醫療糾紛處理法規《江西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施行。這一專門針對醫療糾紛預防處理的法規,明確了醫院、患者、公安等各方職責,更具可操作性。
  天津、江西新餘等多地還通過醫院購買醫療責任險的方式化解醫患矛盾。中國保監會8月20日發佈的數據顯示,2010年至2013年間,保險業參與的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參與調解了22萬件醫療糾紛,成功率在86%以上。
  說不說?怎麼說?醫患衝突中的媒體角色
  長期以來,對於媒體在醫患糾紛中扮演的角色,一些人特別是部分醫務工作者作出否定性評價,認為記者以有限的醫學知識判斷報道醫患糾紛,往往出現偏頗、有失公允,甚至以偏概全、誤導公眾。而這樣的質疑在湖南省湘潭縣婦幼保健醫院產婦死亡後被推向高潮。
  中國醫師協會曾就“醫務人員如何看待醫院場所暴力事件?(多選)”做過調查,結果顯示,20.98%的醫生在選項中選擇了患方經濟壓力過大,23.49%的醫生在選項中選擇了醫方服務態度及溝通不到位,55.66%的醫生在選項中選擇了社會對醫師的偏見,53.75%的醫生在選項中選擇了媒體的負面報道。可見,醫生們認為,社會對醫生的偏見及媒體的負面報道是造成醫院場所內針對醫務人員暴力行為的主要原因之一。
  楊震也證實了醫護人員對媒體的憎恨,“現如今,每十位醫護人員里,至少有五六位一提到‘媒體’便咬牙切齒。這種行業間的仇視,甚至已波及‘下一代’。”在滬上某大學講座時,一位新聞學院女生向楊震訴苦,醫學院的同學很仇視她們,兩個學院的學生之間經常在網上“交鋒”。
  應該說,最初報道湖南湘潭產婦死亡事件的媒體,在報道角度和情感選擇上都過分傾向於患者一方,這是應極力避免的。但以部分甚至某一篇報道否定媒體報道對改進醫療服務質量方面所起的積極作用,卻是違背事實的。從現實看,媒體對任何一個行業的監督,都很難得到被監督者的認同和正面評價。
  輿論監督對於任何一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都不可或缺,醫療行業也不例外。不過,要使監督取得良好的效果,得到包括被監督對象的認同,監督方式的改善不無必要。對於媒體來說,在醫療報道方面,應確立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則:
  第一,既然醫學是專業問題,那麼,由有醫學背景的記者從事這方面的報道,是最理想的。
  第二,即使編輯、記者有醫學背景,也不意味著他們對所有專業問題都能作出正確判斷。所以,在醫療報道領域,專家意見尤其重要。
  第三,註意報道平衡。除了患者聲音,要給醫方充分的發言機會。當然,這以醫方配合採訪為基礎。
  第四,報道而非策劃事件。曾有媒體記者喬裝成患者,將事先準備好的新泡的龍井茶水送到杭州10家醫院檢測,結果有6家醫院在茶水中檢測出紅細胞和白細胞,並診斷出有炎症,從而引發了社會廣泛關註的“茶水發炎”事件。對於新聞職業道德的行為,媒體主管應及時問責。
  最後要說的是,筆者上世紀80年代中期考大學時,醫學是最熱的專業之一,而現在,最優秀學生願意以此為業的越來越少。而且,越是對這一行業瞭解的家庭,越是極力反對孩子報考醫學專業。“如果國家缺少醫生……”,這樣的假設似乎危言聳聽。但如果醫患糾紛繼續惡化,這一可怕狀況未必不會成為現實。真有那一天,為此買單的是我們每一個人。  (原標題:醫患相煎漸成全民之痛 無辜醫生為醫患失信"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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