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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 (記者楊宏斌、通訊員張金良、陳子貴、李明鵬)昨日,省紀委監察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通過對2013年度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的調查處理,全省共有352名幹部被問責追責,其中廳級幹部25人,處級幹部154人(含18名縣市區黨政一把手);有264人受到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等處理,7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0人正接受組織調查,2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我省是全國首個出台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問責辦法的省份,此次對各級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問責追責人數之多、範圍之廣、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全國少見。
  依據《湖北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此次省紀委嚴肅問責追責共涉及5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分別是違規決策重大經濟事項和決策效益低下;違規進行公共資源交易;財政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監管不嚴問題;失職瀆職;違反廉潔從政、廉潔從業、廉潔履職規定。
  省紀委要求,全省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增強經濟責任意識和廉潔從政意識,正確行使權力,依法履職盡責。
  詳見02版 《十起典型案例曝光》
  (原標題:圖文:我省經責審計掀起問責追責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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